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赔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3-09-19 
本文摘要:泉源:[泰宁县政府] 因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需要,拟征收该项目计划红线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衡宇(详细以征收红线图为准),县衡宇征收部门已制定该项目衡宇征收赔偿方案(详见附件或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tn.gov.cn“政府信息公然专栏—信息公然目录”相关栏目内容)并经有关部门论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有关划定予以宣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止。

开云app官方网站入口

泉源:[泰宁县政府] 因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需要,拟征收该项目计划红线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衡宇(详细以征收红线图为准),县衡宇征收部门已制定该项目衡宇征收赔偿方案(详见附件或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tn.gov.cn“政府信息公然专栏—信息公然目录”相关栏目内容)并经有关部门论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有关划定予以宣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衡宇征收实施单元,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衡宇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衡宇征收实施单元:泰宁县衡宇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县建设大楼6层,联系电话:7869689。附件: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赔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泰宁县人民政府2020年6月4日附件 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赔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需要,泰宁县人民政府决议征收该项目计划红线规模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衡宇。

现凭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措施》等相关规章及文件划定,特制定如下衡宇征收赔偿方案。一、征收项目及主体(一)衡宇征收项目:泰宁县古城邓家巷片区古民居修缮项目(二)衡宇征收主体:泰宁县人民政府(三)衡宇征收部门: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衡宇征收实施单元:泰宁县衡宇征收服务中心二、征收规模及征收赔偿工具(一)征收规模:泰宁县泰宁县古城邓家巷古民居修缮项目计划建设规模(详细以征收红线图为准)。(二)征收赔偿工具:本征收规模内的的被征收衡宇所有权人列入征收赔偿安置工具。三、征收赔偿安置方式(一)本项目的自建房或祖遗房实行钱币赔偿或产权更换(套房安置)两种方式。

(二)本项目内企业事业单元衡宇只实行钱币赔偿方式。(三)被征收衡宇属于下列情形只作产权更换(套房安置),不作钱币赔偿:1.被征收私有衡宇的共有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2.被征收衡宇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3.被征收衡宇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四、赔偿面积盘算以衡宇土地权属证书纪录的面积或县衡宇征收产权认定小组认定的面积(以下简称认定面积)作为赔偿依据。五、未挂号修建认定和赔偿(一)对征收规模内未经挂号的修建,由县衡宇征收产权认定小组组织认定。

对认定为正当修建和未凌驾批准期限的暂时修建,根据本方案给予赔偿;对认定为违法违章修建和凌驾批准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赔偿。(二)被征收衡宇属祖遗房的,因历史原因未管理产权挂号或法定继续未管理产权过户挂号的,被征收人则需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如被征收衡宇未确定面积,则由县衡宇征收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丈量的面积为准并举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衡宇征收产权认定小组举行确认,凭据认定效果举行赔偿安置。

(三)被征收衡宇属自建房的,但未管理衡宇产权挂号的原则上以历年的航拍图(矢量图)为依据,经县衡宇征收产权认定小组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凭据建设年限区分处置惩罚:1.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都会计划条例》生效前,小我私家建设的无产权衡宇,按原衡宇修建面积给予赔偿安置。2.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都会计划条例》生效后至1990年4月1日《都会计划法》生效前,小我私家建设的无产权衡宇,按原衡宇修建面积的80%给予赔偿安置。

3.属1990年4月1日《都会计划法》生效后至2008年1月1日《城乡计划法》生效前,小我私家建设的无产权衡宇,按原衡宇修建面积的70%给予赔偿安置。4.属2008年1月1日《城乡计划法》生效后至2014年3月26日《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前,小我私家建设的无产权衡宇,按原衡宇修建面积的50%赔偿安置。5.属2014年3月26日《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后,小我私家建设的无产权衡宇一律不予赔偿安置。六、自建房或祖遗房征收赔偿措施(一)钱币赔偿1.接纳评估或协商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

评估方式,即以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面积或认定面积为基数,凭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评估措施》举行评估后确定钱币赔偿价钱。协商方式,即以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面积或经县衡宇征收部门组织认定面积为基数,按5500元/平方米举行钱币赔偿。2.以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面积或认定面积为基数,按10元/平方米给予6个月的安置过渡费;在签约期限内搬迁腾空衡宇的,按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面积或认定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搬迁奖励。

其它赔偿与奖励按本方案划定执行。(二)产权更换1.安置方式。按被征收衡宇土地使用权证书纪录面积或认定面积的3倍给予套房安置;如被征收衡宇的权属证书纪录面积或认定面积大于土地权使用权证书纪录面积或认定面积的3倍,则按衡宇权属证书纪录面积或认定面积给予1:1安置套房。

在签约期限内未告竣赔偿协议的,一律按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面积或认定面积1:1举行赔偿。如被征收衡宇土地或房产面积较大,在可安置面积内可以选择多套安置房,剩余的可安置面积只能再选择一套安置房,并按本方案划定的超面积价钱计价。2.计价方式:被征收衡宇赔偿款(含其它赔偿奖励)与安置房购房款划分盘算,在回迁安置时举行结算,“多还少补”。(1)被征收衡宇赔偿措施:土地根据同期县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举行赔偿,属划拨土地的,按该地段基准地价的40%扣缴被征收衡宇的土地出让金。

房产及其他赔偿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宁县城区衡宇征收赔偿指导价钱及征收津贴费尺度的通知》(泰政文〔2015〕77号)执行。其它赔偿与奖励按本方案划定执行。(2)安置房计价措施。

在可安置面积内安置价按2230元/平方米计价;凌驾可安置面积在0-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之间的部门,按2230元/平方米计价;凌驾可安置面积在15-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之间的部门,按4200元/平方米计价;凌驾可安置面积的在25-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之间的部门,按4700元/平方米计价;凌驾40平方米以上部门按届时选房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计价。以住宅安置楼层第五层为均价层,均价楼层以上每增加一层递增20元/平方米,均价层以下每淘汰一层递减20元/平方米,以此类推;3.安置房类型。本项目安置房房源为凤凰名城4#安置房。安置房严格按计划设计建设,户型约95—12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详细修建面积以竣工后有资质的测绘单元出具的丈量陈诉为准。

安置房为框架结构,室内装修到达毛坯房尺度,含地面结构层、墙体、天棚水泥拉毛打底、进户防火门、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并预埋水、电、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管网。安置衡宇经单体竣工验收及格并经消防验收及格或存案,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即可回迁安置。

4.过渡安置方式。被征收衡宇腾空交房后,由县衡宇征收部门支付暂时安置过渡费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过渡,过渡期限为12个月。暂时安置过渡费按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住宅面积或认定面积10元/平方米/月盘算,自衡宇搬迁腾空经衡宇征收部门验收及格之月开始盘算。产权更换房如因衡宇征收部门原因造成被征收人逾期回迁的,由衡宇征收部门按逾期月份数支付双倍暂时安置过渡费。

搬迁津贴费按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住宅面积或认定面积10元/平方米*2次盘算。5.衡宇搬迁和安置房选房法式。(1)被征收人应当在赔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或以县衡宇征收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旧房经双方验收并管理移交手续,被征收人应立刻将被征收衡宇完整移交给县衡宇征收部门。

被征收人在旧房移交时须结清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用度。凭据征收安置事情需要,被征收衡宇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须一并移交县衡宇征收部门,以便管理旧房的注销及安置房的权属证。

(2)安置房选房按签约期内先签协议并将被征收衡宇腾空的先后顺序选房。衡宇腾空验收顺序号即为选房顺序号,若同一时间(指同一天)内有多户签订协议并腾空衡宇的,则以抽签形式发生顺序号。在划定时间内被征收人未根据选房顺序号到场选房,经衡宇征收部门书面催告后仍不选房,选房顺序号则自然延后。

(3)县衡宇征收部门应在完玉成部安置事情后12个月内,提供安置房的产权挂号申报质料,协助被征收人申办产权证。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衡宇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管理安置房产权证的相关税费由安置房产权人按国家有关划定缴纳。

(三)其他赔偿奖励及要求:1.管线、管道(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四项)给予1600元/户赔偿,缺一项扣400元。2.二次装饰及其他隶属物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宁县城区衡宇征收赔偿指导价钱及征收津贴费尺度的通知》协商赔偿。3.被征收人或居住在该衡宇的直系亲属(以户口簿为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津贴(以上均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本)。

4.被征收人应当根据征收部门的书面通知要求举行选房领房,没有在时限要求内选房领房的,不再发放过渡费。定时签约选房的,按被征收衡宇权属证书纪录的住宅面积或认定的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平方米的安家奖励金,逾期未管理的,县衡宇征收部门有权处置该安置房。

5.60周岁以上的被征收人因不切合购置安置房贷款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通过公证手续,将回迁安置房安置给其指定的子女,不动产挂号机构将不动产权证挂号管理在其指定的子女名下。七、企业事业单元衡宇赔偿措施(一)实行钱币赔偿方式。(二)对被征收衡宇价值的赔偿,凭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评估措施》(建房〔2011〕77号)有关划定,由按划定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举行评估后确定,不享受其他赔偿及奖励。

八、签约搬迁时间及超期处置惩罚措施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划定时间腾空衡宇交付给衡宇征收部门或者实施单元的给予本方案划定的搬迁奖励。

凡凌驾签约期限搬迁的,不享受以上划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衡宇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赔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赔偿协议,或者被征收衡宇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泰宁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九、其它事项(一)居心扰乱征收事情法式、煽动生事、故障征收事情人员正常事情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治理处罚法》划定处罚,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开云app官方网站入口

(二)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现行衡宇征收执法、法例、政策的相关划定执行。


本文关键词:泰,宁县,人民政府,开云app官方网站入口,关于,古城,邓家巷,片区,古

本文来源:开云app官方网站入口-www.zxsdbj.com